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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关于参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的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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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要求,准确排查、找出我校信息系统的安全薄弱环节,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使我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逐步达到相应的等级保护要求,我校计划采购1家有信息系统等级测评资质的测评机构对相关信息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要求,准确排查、找出我校信息系统的安全薄弱环节,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使我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逐步达到相应的等级保护要求,我校计划采购1家有信息系统等级测评资质的测评机构对相关信息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特通知符合条件的测评机构参与报名,报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艺术学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网络安全法》,依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教技〔2015〕2号)》的要求,对我校的门户网站、数字化校园平台、教务系统、OA办公系统、漓江画派门户网站共5个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2级测评。信息系统具体情况描述详见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信息系统情况描述》。

(二)项目相关要求

1.测评内容

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测评内容应包括技术和管理两大类,其中技术类应包括对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方面的测评,管理类测评应包括对机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的测评。

2.测评报告

对广西艺术学院信息系统(二级)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逐一出具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部门规范要求、公安机关(特别是广西本地)认可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3.其他

(1)报名人有同行业项目服务案例,提供开展过的风险评估、等级保护测评、软件测试、机房检测等服务项目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公章)

(2)报名人如在南宁设有常驻的测评技术支持机构提供本地化服务,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体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广西艺术学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该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三、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价为:1500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整),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在项目预算控制价内(含预算价),若超过预算价作废标处理。

四、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必须具备省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中标人提供的测评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且常驻在现场测评操作时不得少于四名测评师,其中至少有一名高级测评师、一名中级测评师;

3.具有国家CISP安全认证证书的安全检测、评估人员达3人以上。

五、测评机构选取办法:

参与报名的测评机构,填报附件3《意向报名申请》后,按时交到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由国资办汇总申请参与的测评机构名单,并根据我校相关规定,采用报价最低者选定测评机构。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凡愿意且符合条件参加本测评服务的报名单位,请于2017年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资料密封送达广西艺术学院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办公室。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地点

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提供资料不全,将被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2.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实施、售后、技术和服务方案(含预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亚军,联系电话:5327987

附件:

1、广西艺术学院信息系统情况描述(因涉及学校系统管理信息,请致电索取)

2、广西艺术学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3、《意向报名申请》

广西艺术学院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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