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信息中心报账管理办法(暂行)
一.报账时间:每月最后一周收集和汇总发票,并于次月的第一个星期报账。
二.报账要求
1.向部门报账负责人提供发票,以及报账所需要的辅助材料。
2.每张发票背后需要加盖报账专用章,并按要求填写经办人、证明人、用途。
信息中心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