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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规章制度

广西艺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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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校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创作,提高学生科研创作水平,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教学实训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基本要求 

各实验室根据自身实验条件面向全校在校学生开放,最大限度提高实验资源使用效率。

1.开放时间:实验室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课内的实验内容利用课余时间去进行的,不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

2.开放内容:实验内容是对人才培养计划内必做实验课程的延续和提高,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加强多学科知识点的交叉融合,注重培养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3. 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禁止乱扔废纸、杂物等,自觉保持实验室卫生。

二、实验室开放项目类型

1.自选实验课题:由实验室根据具体教学安排,空余时间可定期开放,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等选做实验,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实验设计。

2.学生参与科研创作型课题:实验室可根据目前承担的科研创作项目情况,定期公开科研项目中的开放实验课题,引导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创作活动。

3.学生创新创业课题: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各专业学科竞赛自行拟定实验项目申请开展实验。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由实验与信息化中心、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实验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开放工作。

2.各实验室要把握开放实验选题的科学性及难易程度,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应急预案。原则上实验室不得开放有较高危险性的实验选题。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验室开放计划及时做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并做好开放实验记录。

3.学生向实验室所属单位提出实验申请,所属单位根据学生开放项目类型,确定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将审批的开放实验项目和指导教师名单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布,学生在规定期限内登记预约。

4.各实验室在开放实验项目结束后,应将开放实验的相关资料(学生实验报告、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等)汇总,并保存在实验室。

5.各开放实验项目所需耗材由申请人自行负责,所携带耗材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四、  

1.为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

2.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

3.实验室安全规范应遵照学校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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