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微门户一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广西艺术学院微门户一期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现将本次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艺术学院微门户一期项目采购
二、招标方式:广西艺术学院院内招标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1 |
微信统一管理平台 |
1套 |
2 |
新闻微门户 |
1套 |
3 |
一卡通系统集成 |
1项 |
4 |
教务系统集成 |
1项 |
5 |
OA办公系统集成 |
1项 |
6 |
图书馆系统集成 |
1项 |
7 |
财务系统集成 |
1项 |
8 |
网上报修系统 |
1套 |
9 |
失物招领平台 |
1套 |
10 |
订餐管理平台 |
1套 |
11 |
投票系统 |
1套 |
12 |
意见反馈系统 |
1套 |
13 |
调查问卷系统 |
1套 |
14 |
校车运行 |
1套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采购需求)。
四、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金额(人民币): 18.50 万元(大写:拾捌万伍仟元整)。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在项目预算控制价内(含预算价),若超过预算价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必须具备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必须是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具有腾讯企业产品授权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须提供两年内不少于3所高校且包含微信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内容的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17时止,请在本页面下载附件《投标报名申请书》,填写并打印,签字、盖章后,在索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交到广西艺术学院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可联系发扫描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时间
凡愿意且符合条件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5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西艺术学院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者被视为放弃投标。
(二)投标地点
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漓江画派艺术中心大楼1708室。
八、投标要求
(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提供资料不全,将被视为不符合投标资格;
(二)提供本次招标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承诺书;
(三)提供本次招标相关平台和系统设计方案以及组织实施方案。
(四)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包括售后服务期限、服务人员保证、响应时间、紧急预案、适应性维护承诺等内容。
九、中标方式
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在满足投标要求的情况下,采取低价中标方式选定该项目中标单位,若价格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项目招标采购需求》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亚军,联系电话:0771-5327987
附件:
1、项目招标采购需求(请按要求向采购人索取)
广西艺术学院
2017年10月19日